五年高职学院休学期满仍没有复学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学籍管理办法中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经各领导审批通过,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 )
公示时间为 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 2024年9月27日 18: 00 前向五年高职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反映。
五年高职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0830-263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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